兹证明先生,身份证号码为,系我单位工作人员,自x年xx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已工作xx年。目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
近一年度该员工税后月均收入人民币15000(一万五千)元(含税后的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股份分红及其他收入)。
特此证明。
本单位保证上述证明真实、有效。
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