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原告有权提管辖权异议吗
一般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是被告,没听说个原告提出,因为原告不必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在起诉时,原告是可以先行选择去起诉,而认为不该受理的,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或告知原告到管辖权立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是被告,只要在举证期内都可以提出,现行诉讼法并没有管辖权异议的理由,这个应是法律的弊端,因为一些恶意的管辖权异议会拖延审理效率及延迟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使诉讼流程拖慢。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提管辖权异议
(1)被告认为受诉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或者下级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2)被告认为受诉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3)被告认为受诉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有权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
(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管辖。
(5)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有权对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