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东财富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佛山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佛山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来源:冠东财富


一、佛山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条件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和机动车驾驶证。

二、佛山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材料

身份证明

三、佛山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流程

1、申请:到市区各交警大队车管服务站办理申请;

2、受理: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4、学习: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安全教育学习;

5、办结:学习结束予以审验、换证。

四、佛山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令第405号)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令第139号)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显示全文